财政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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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平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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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2014-03-06 18:17:13   来源:县政府   作者:县财政局局长 庞玉泉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3年镇平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发展稳定任务艰巨、外部环境错综复杂的形势下,县政府组织财税及各预算执行部门全面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主线,着力规范管理,全力服务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㈠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结果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2013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2951万元,同比增收14898万元,增长21.9%。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1036万元,占预算57000万元的107.1%,同比增收9220万元,增长17.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5315万元,同比增收5608万元,增长14.1%。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4.2%。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5420万元,占预算42678万元的106.4%,同比增收6616万元,增长17%;乡镇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616万元,占预算14322万元的109%,同比增收2604万元,增长20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详见附表一)。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75168万元,占支出预算275228万元的99.9%,同比增支28902万元,增长11.7%。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54037万元,同比增支26473万元,增长11.6%;乡镇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1131万元,同比增支2429万元,增长1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表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201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6292万元,较上年增收42205万元,增长175.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832万元,增长255.8%。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1783万元,较上年增支50981万元,增长165.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2727万元,增长316.5%。
当前,县财政部门正在进行年度决算汇总,财政收支数据将会有所变化。届时,县财政部门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㈡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成效
2013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克服增支压力大、资金调度困难等不利因素影响,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1、履职尽责,服务发展取得新成绩。面对收支矛盾突出的困难局面,县财政部门与各单位一道积极谋划,统筹资金,着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是多方融资支持地方发展。县政府投资公司通过多渠道间接融资1.6亿元,支持产业集聚区、玉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农村新社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落实奖励扶持政策。支持开展“星级企业竞赛”评选活动,对中联水泥等星级企业、县烟草公司等特别贡献单位落实奖励98.7万元。三是着力激励金融信贷。为南阳村镇银行、南阳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信用联社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242.5万元。县信用联社、南阳银行、南阳村镇银行三家金融机构对担保公司授信1.25亿元。泰昌担保公司为21家企业提供贷款担保5482万元,缓解了企业流资不足难题。四是着力支持企业加快发展。为豫龙纺织、利欣药业、新奥针织三家企业落实产业扶贫财政贴息255万元;帮助新星光学、鼎原包装、利欣药业等七家企业争取中小企业发展及再就业专项资金435.3万元,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
2、合力聚财,财政收入跨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税收收入组织协调。发挥财政部门的牵头揽总和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开展税源调查、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税收的征管,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税务部门顾全大局,攻坚克难,税收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加强非税征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完善部门代收代缴制度,规范非税专户,清理收费项目,加强票据管理,非税收入及土地出让金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明显增长。其中,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15721万元,较上年增收3612万元,增长29.8%。三是加强项目资金争取。抓住秦巴山区连片扶贫重点县、玉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等机遇,瞄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教育、农业、扶贫、新农村、水利、交通等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部位,研究上级政策,优选各类项目,通过筹措配套资金,兑现奖励资金,充分调动各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积极性。全年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96065万元,比上年增加10155万元,增长5.5%。
3、统筹兼顾,保障能力有了新提高。一是优先支持教育及文化事业发展。全年教育支出71744万元,可比口径较上年增长15.1%,保障了义务教育经费法定支出以及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及时到位。全年发放“两免一补”资金8563.9万元(其中免教科书费用1054.5万元、公用经费6531.3万元,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978.1万元,)惠及25.7万余人次。拨付6702.6万元,确保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投入2620.4万元用于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投入756.8万元用于薄弱学校食堂建设;投入648万元用于56所学前教育学校建设;投入290.9万元用于高中助学金和免除职高学费。拨付资金380.7万元用于舞台艺术送农民、“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及电影放映场次补助。二是逐步提高全民社保医疗及住房水平。推进社保体系建设,征收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等社保基金9377万元,争取上级社保补助51346.9万元,全年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支出累计达78417万元。拨付资金28684.3万元,保障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及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拨付和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12061万元,惠及5.83万人。筹措10871.4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1700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三是切实加大“三农”投入。落实惠农政策,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15717万元(其中,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10750万元,粮种补贴1920万元,退耕还林粮食现金补助500万元,移民补助1300万元,农机补贴1155万元,能繁母猪补贴97万元)。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509万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1436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投入48万元支援抗旱应急。抓住中央财政小农水建设重点县的难得机遇,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小农水项目投资3000万元。争取农综开发项目资金3100万元,开发整理土地2万亩。
4、精细管理,理财水平实现新提升。一是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控追加预算,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资金拨付,全部财政资金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完成政府采购预算50105.2万元,采购金额47349.8万元,节约资金2755.4万元,综合节支率5.5%。评审财政投资项目86个,评审金额79535.5万元,审减12029.9万元,平均审减率15.1%。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金宗地核算制度,强力推进非税收入征管,规范收缴行为,县内10个银行代收点代收各类资金79325.9万元。二是资金管理安全高效。严格拨付审批管理,坚持资金拨付月审制度,促进资金整合使用,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和使用绩效。加强国库支付管理,建立财政拨款清理对账机制,简化预算单位拨款流程,实现财政性资金系统支付全覆盖。规范财政账户存款管理,撤销不合规专户3个,实行财政性资金银行存款协定利率,提高财政资金保值增值水平。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处违纪资金623万元;对108个县直单位在编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违规违纪109人;开展以前年度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纠正部门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管理,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通过对农业、文化等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检查,查出沼气建设及文化站免费开放滞留资金19.74万元,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国有资产监管逐步规范。全面清理2005年以来全县219个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实行信息化动态监管,填报卡片112035张。全年新增固定资产3348.8万元,资产处置收入41万元。规范公务用车回收处置,实行公开竞价拍卖。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结构仍然不优,内生动力不足,财政增收乏力的问题依然存在,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压力较大;二是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等政策性增支项目不断增多,县产业集聚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资金需求量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的管理效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㈠公共财政收支拟安排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4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68300万元,预计增长11.9%。税收收入拟安排50980万元,占全县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为74.6%。分部门,国税部门拟安排6150万元,预计增长12.5%;地税部门拟安排44830万元,预计增长12.5%;财政部门拟安排非税收入17320万元,预计增长10.2%。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50908万元,增长12.1%。乡镇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7392万元,增长11.4%。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各乡镇需结合各自实际,合理安排收入计划(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拟安排情况详见附表三)。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4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拟安排187513万元,增长12.3%。支出结构是:个人支出134623万元、公务支出4354万元、专项支出48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支出47000万元,债务支出5000万元),分别占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1.8%、2.3%和25.9%。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拟安排164977万元,增长9.5%。扣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后,县本级财力性支出101765万元,较上年增加8583万元,增长9.2%。乡镇要按照自求平衡的原则,妥善安排好支出计划(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拟安排情况详见附表四)。
㈡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拟安排情况。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编制范围主要有:非税收入、转移性收入、教育支出、科技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金融支出等。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县级政府性基金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82468万元,预计增长2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拟安排80461万元(县本级),预计增长55.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拟安排82468万元,预计增长0.8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拟安排的支出80461万元,预计增长28.3%。
㈢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拟安排情况。2014年拟安排社保基金收入预算52485万元,社保基金支出预算39420万元。
三、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有关情况的说明
1、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合规,公平透明。根据《预算法》规定,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县人大常委会决议,以及上级财政部门文件为依据编制预算;公平支出标准,不同单位之间的公用经费支出或财政对事业部门补贴支出的保障标准基本一致;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向县人大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是突出重点,保障民生。在保办公、保工资、保稳定的同时,重点保障好全县重点工作和改善民生需求。三是鼓励增收,优化环境。对税收征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研究完善奖励机制;对有利于优化环境、规范秩序的预算征收部门,要收支挂钩,鼓励适度加大非税征收力度。四是落实“规定”,促进节支。要认真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把好支出预算关。同时鼓励节支,对预算节支的,允许部门继续使用,不调减下年预算安排。五是以奖代补,促进工作。即对承担县定大事实事和向上争取资金、项目的部门,实行以奖代补。
2、2014年影响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因素。从财政收入方面看:南水北调耕地占用税及建筑营业税同比减收5000万元;航天水泥2011年至2013年度资源综合利用退税因素将影响地方短收1058万元;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仅裕华、航天两家物流企业的增值税改由国税征收,地方预计减收800万元,房地产业上年入库税收5000万元左右,均是以往年度的查补收入,今年预计减收。由于上级合并、取消了部分非税收入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减收976万元。综上,预计2014年财政减收规模在8000万元左右。同时,也要看到一些财政增收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地方重点工程方面,如赵河生态经济带、南水北调生态廊道、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玉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312国道县城段改线等一批项目和工程上马,以及对“两违”的处理,会一定程度拉动收入增长。
从财政支出方面看:刚性支出增加较多,2014年全县行政事业人员人均津补贴上调200元,需增支3200万元;农保处、农机、畜牧等部门体制改革,增加了事业编制和定补人员,需增支350万元;招教、招警等增人,需增支500万元以上。建设类资金严重不足,一方面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另一方面政府性基金存在较大赤字,截至2014年1月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赤字达5.7亿元。今年要在弥补5.7亿元的赤字的同时,还要保证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政府性基金收入须超过12亿元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净收益须超过8亿元。据此分析,我县2014年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将给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带来极大困难。
3、预算安排有关情况说明。2014年的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制立足于全县财力实际,符合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确保重点的要求,体现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总原则。根据上级财政政策和预算编制要求,截至目前上级提前告知且应纳入2014年预算执行的各种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都已编入年度预算。但由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基金收支有较大的不确定因素,支出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会有一定差距。因此,待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基金支出指标确定后,将及时向人大报告,并据实进行调整。
根据我县财力,除保证工资(含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办公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消化历史债务包袱外,还必须确保教育、科技、农业、文化、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环保等支出实现法定增长,以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资金支出,同时还要保障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因此部分单位的个别项目未能做到足额安排。对于未能纳入预算保障的项目,按照项目滚动管理的办法,将通过争取中央、省级补助或从县级超收财力中解决,在此希望有关单位能够予以理解。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奋斗目标为75000万元,比2013年我县实际完成数61036万元增加13964万元、增长22.9%;根据我县实际,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确保目标为68300万元、增长11.9%,市政府很可能会在年底前上调任务。
乡镇级财政预算安排方面,在去年的基础上,考虑到今年增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和石佛寺镇重点工程等因素,乡镇级预算收入平均增幅按11.4%安排。现行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是,按照“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定额上解(或补助),增收全留,短收不补,自求平衡”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今年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县委提出“要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在保持县乡财政格局整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增强乡镇(办)生财聚财能力的体制机制,调动培植税源、增收支节的积极性”。本照“坚持乡镇级多收多得,少收少得,倡导增收支节,不鼓励虚增收入,以做实乡镇财力”的指导思想,在县乡镇财政格局整体稳定并保证乡镇级稳定的情况下,为贯彻落实县委对加快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今年对乡镇作以下适当调整:一是以前三年烟叶税完成的平均数折合成600万元,作为烟叶税基数。以后对植烟乡镇每年的财政增长比例只增长工商税部分,不增长烟叶税部分。以往年度县政府对植烟乡镇的200万元奖励不取消,超600万元基数之外,实行2:8分成(乡镇得8,县本级得2)。对完不成600万元基数的乡镇,缺口部分从本乡镇自有财力中扣减。完成烟叶税收在1000万元至2000元之间的,县财政安排300万元奖励资金;烟叶税收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县财政安排400万元奖励资金。烟叶收购结束,税收入库后,对乡镇奖励部分予以兑现。二是对乡镇(办)承担县委、政府重点工程、大事实事的,相关税收入库县本级后,县财政将对乡镇(办)给予专项事业费补贴,作为工作经费;三是乡镇(办)的招商引资项目,税收缴入县本级后,将全额返还乡镇(办)。今年各乡镇(办)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津补贴和招商引资形势需要,适当增加收入预算安排。
四、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的保障措施
㈠研究政策,提升能力。一要认真把握“经济转型”形势。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2014年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研究,进一步深化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辩证认识,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和稳增长、调结构、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宏观经济形势。二要切实研究“财政转轨”政策。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财政改革特别是财政体制改革正逐步驶入“深水区”,财政转轨步伐进一步加快。2013年底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标志着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由解决财力缺口问题转向解决财力均衡问题,财税体制改革将以服务基层民生为重点,建立财权与事权对等的财政体制成为摆在政府和财政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必须认真加以研究。三要着力提升财政服务能力。财政部门要通过把握形势、研究政策,做到统筹协调、服务到位,确保我县在“财政转轨”中不吃亏、在“经济转型”中服好务。
㈡务实重干,保障有力。一方面,要广开财源,增强财力。对于财政工作来说,有钱才是硬道理。因此,要广开财源,增强财力。首先,要研究政策,吃透情况,合理测算,分解任务,落实征收部门责任,为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打好基础。其次,要完善机制,鼓励增收。财政的钱大家花,财政的钱也要靠大家挣,必须调动各方面理财的积极性。要研究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相挂钩的激励机制,确保完成预算任务,对超额完成预算任务的单位要进行奖励。第三,以奖代补,鼓励“双争”。要顺应竞争性分配改革要求,利用玉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秦巴山区连片扶贫重点县、中原经济区南阳核心区、小农水重点县等有利条件,吃透上级财政政策,找准资金投放导向,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办好依靠自身财力难以解决的事情。要探索建立财政奖励机制,对承担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单位,明确任务和奖惩措施,调动有关部门“双争”的积极性,使更多的项目、资金落户镇平。对完成“双争”任务的,要确保经费,对超额完成任务的,要予以奖励。第四,调查研究,服务征收。要发挥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作用,组织人员联系部门和乡镇(办)研究政策,并做到吃透实情,服务征收,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第五,长抓不懈,抓好财源建设。按照县委、政府近年来出台的《镇平县招商引资行动计划》、《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2014年度县定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和科学高效发展绩效评价办法,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加快经济转型发展。要落实好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搭好硬件和要素平台。要兑现优惠政策,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积极实施“信用担保解困工程”,给有发展潜力的困难企业送上“及时雨”,一如既往地为企业服好务。乡镇(办)也要把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作为摆脱财力困境的长远性和根本性抓手,争取更多的优质项目入驻县产业集聚区。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保障有力。在保工资、保办公、保稳定的同时,把以全县大事实事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优先做好资金保障。一是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加大对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县级统筹,逐步提高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和困难群体的救助水平。三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保障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投入力度。四是确保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及时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整合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五是切实保障县定大事实事、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支出。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地压缩一般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切实做到不因资金问题影响重大决策的落实,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民生政策的落实,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㈢加强监管,提高绩效。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要确保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到该用之处、用得物有所值,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浪费,发挥资金最佳绩效。一要严格执行预算。财政预算一经县人大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要严格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支出,规范预算追加和预算结余管理,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先审核,后支出”,对未纳入预算的,除涉及重大安全和维稳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追加预算和拨付资金。二要强化财政评审。培养评审人才,充实评审队伍,规范评审程序,强化专项资金的事前、事中和决算评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三要加强财政监督。整合财政非税、财政监督部门,充实和加强财政监督力量,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实行政府采购工程,要从源头加强商品和服务支出管理,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同时,要严控人员经费支出,对财政供养人员和社会保障对象进行清查核实,杜绝违规领用和套取财政资金现象。要更加主动地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协调和利用好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结果,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非经财政评审和审计决算,一律不得进行清算,从而做到从预算编制执行到资金的分配使用,既依法合规,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㈣转变作风,提高效率。要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契机,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重大政策调整、重大资金调度使用等问题,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同时,要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落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市“十项规定”和县委的有关规定,加强约束,严管队伍。要切实破除部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积极切入经济社会发展主阵地,发挥财政部门谋发展、助发展的正能量。三要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抓政治、抓业务、抓服务,努力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提升财政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做好人才队伍保障。四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认真地落实制度,靠制度来管人管事,确保队伍能干事、不出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要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树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务实重干、敢于担当、保障有力的财政队伍和财政部门形象。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的财政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级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开拓进取,稳中求进,为圆满完成2014年预算收支任务和加快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镇平县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表一)
2、镇平县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表二)
3、镇平县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表(表三)
4、镇平县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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