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妥”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宛政明电〔2018〕2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县第一批“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共8个部门42项)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按照公布的第一批“一次办妥”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切实按“一次办妥”的要求,高标准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该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调整进行动态管理。实际工作中确需新增或减少的,必须提交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备案。
附件:镇平县政务服务“一次办妥”事项清单(第一批)
2018年4月27日
附 件
镇平县政务服务“一次办妥”事项清单(第一批)
计8单位42项,其中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41项,便民服务事项1项。具体为:
水利局
(一)依申请权力事项(9项)
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审批;
2.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
3.取水许可审批;
4.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
5.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年度验收和竣工验收;
6.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及重大变更审批;
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8.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办理;
9.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二)便民服务事项(1项)
水产技术推广与服务
不动产登记局
依申请权力事项(10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4.变更登记;
5.更正登记;
6.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换补发;
7.查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
8.一般抵押登记;
9.最高额抵押登记;
10.抵押权注销登记。
林业局
依申请权力事项(9项)
1.林木采伐许可证;
2.植物检疫证;
3.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4.木材运输证;
5.林地占用征用审核;
6.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7.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8.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9.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
农业局(畜牧局)
依申请权力事项(8项)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2.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3.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5.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
6.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
7.兽医师执业证书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核发;
8.乡村兽医登记。
环保局
依申请权力事项(2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登记表形式);
2.建筑工地夜间作业许可。
安监局
依申请权力事项(1项)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交通局
依申请权力事项(1项)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审批
商务局
依申请权力事项(1项)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