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平县2018年度城区防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营镇、柳泉铺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2018年度城区防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8日
镇平县2018年度城区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度城区防汛工作,确保城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总体要求,结合县城区防汛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全力抢险”方针,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防洪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加大县城防汛设施、物料和设备投入,努力提高县城区排水泄洪能力,确保县城安全度汛,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县城居民安居乐业奠定良好基础。
二、防汛重点
今年县城区防汛的范围为:东至双龙雕塑三岔口,西至十二里河,北至宁西铁路,南至G312国道。重点任务是四条河道:东三里河、西三里河、一里沟、护城河;四个坑塘:察院坑、永康坑、三里庙、乔氏祠坑;其它十八项重点部位:西三里河新华路口段、府前街印刷厂路口、一里沟杨相庄桥上下段、中山街与207国道交叉口处、西三里河振兴桥上下段、东三里河涅阳路桥上下段、察院下街锦上花北门地段、建设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大道与校场路交叉口地段、新纪元大酒店东侧地段、护城河县政府西侧桥上下段、雪枫路玉鼎广场段、工业路与G207交叉口处干渠桥上下段、园区水厂至中联水泥段、玉神路永骏包装厂段、新纪元大酒店西加油站处、城区危(险)房、各正在施工的工地。
三、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具体防汛职责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杨营镇政府、柳泉铺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一是负责对本辖区内学校、敬老院及辖区内险房、危房进行认真排查,落实好安全措施;二是负责将各自辖区河道内的树木、违章建筑等障碍物清除,确保行洪畅通;三是负责做好辖区河道、坑塘排水不畅的居民小区、有地下基础设施的建筑等内涝易发区和隐患区的汛期监控,准备相关防汛物资,同时查找各自辖区内的排涝体系薄弱环节,通过工程整治,增强排水能力等措施,消除易涝积水点。
2.建设局:一是负责对城区主要街道的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疏通,同时加大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力度,实施市政道路雨水口改造和部分积水点整治改造工程,加快雨水管道、雨水篦改造、闸门增设工程建设,提升排水防涝和应急水平;二是负责对城区市政设施进行认真排查,落实好安全措施;三是负责城区范围内的河道截污,清淤疏浚、河堤加固;四是负责对城区管理范围内在建工地的安全度汛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县城区域内的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辖企事业单位内职工生产及生活用房除险及防汛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城区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切实配合做好相邻河道的防汛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县城区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负起责任,抓住汛期到来之前的有利时机,迅速行动起来,把防汛工作做细做实。要按照分配的工作任务,制订防汛预案,严格防汛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沟河清障彻底、泄洪畅通,坑塘排水顺利,下水道畅通无阻。
(二)健全机构,周密准备。为确保县城区防汛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相关乡镇办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城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一要成立相应的防汛机构,单位一把手作为防汛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对防汛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同时要明确一名副职专职负责。二要组建防汛抢险突击队,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强有力的防汛抢险队伍。各单位的抢险突击队队员要登记造册,明确联络方式,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三要备足防汛物资、工具,保证在特大险情出现时及时启用。并将防汛物料储备位置于6月15日前上报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四要加强防汛演练,确保在出现险情时,抢险队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县城区防汛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各相关乡镇办以及县城各单位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自己职责,积极履行防汛义务,自觉服从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严格督查,确保落实。为确保防汛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组成检查组,于6月15日前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的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防汛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防汛储备物资准备不到位,除责令限期完成外,还要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批评。
(五)加强值班,信息畅通。各相关乡镇办、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汛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度。6月15日前各单位要将本单位防汛预案、防汛值班电话、防汛抢险队伍名单上报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电话:65963900),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汛期通讯畅通。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