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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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001-0202-2016-010054
镇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规范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 服务事项的决定
索引号:镇政〔2016〕72 号
添加日期:2016-12-19 10:00:33   来源: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县政府决定清理规范13项和保留27项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要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破除垄断,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镇平县清理规范的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

            项目录(共计13项)

   2.镇平县保留的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共计27项)

 

2016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