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平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镇平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调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29日
镇平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使用方案(调整)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强力推进脱贫攻坚进程,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以及《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7〕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全县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任务,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使2017年24个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序列,实现1780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并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对我县2017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了统筹整合范围,共计筹集资金49090.19万元。
四、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现将我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9090.19万元安排以下项目:
(一)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贫困村通乡联村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全县20个乡镇(街道)贫困村基础设施。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694.3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确保贫困村联乡通村道路建设达标。
(5)责任单位:交通局
2.贫困村道路安防工程(总投资953万元,2017年实施285.9万元。)
(1)建设任务:增设标志、标牌、标线及波形护栏安装63.506km。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85.9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贫困村出行安全隐患问题。
(5)责任单位:交通局
3.马庄乡马庄村北许至街北中心路、王岗乡岗西村道路建设
(1)建设任务:马庄乡马庄村北许至街北中心路1.1km、王岗乡岗西村道路建设2km。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1.3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2个贫困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5)责任单位:马庄乡、王岗乡
4.张林镇不老刘村、公吉王村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张林镇不老刘村沙岗自然庄道路长800m、宽3.5m;张林镇公吉王村门家自然庄道路长450m,宽3.5m。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44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2个贫困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5)责任单位:张林镇
5.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1876.24万元,2017年实施1416.51万元)
(1)建设任务:在10个乡镇16个贫困村建设供水工程27处,其中新建集中供水工程24处,管网延伸供水工程2处,改造提升工程1处。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416.51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该工程解决10个乡镇16个贫困村33359名农村居民(其中9291名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5)责任单位:水利局
6.镇平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3320.51万元,2017年支出1593.8万元)
(1)建设任务:建设供水工程71处。改造提升3处,新建68处新打大口井6眼,机电井42眼,泉室16座,蓄水池14座。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93.8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该工程解决18个乡镇(街道)35个贫困村63840名农村居民(其中:9379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5)责任单位:水利局
7.贫困村村部建设
(1)建设任务:47个贫困村村部建设,其中新建村室34个,改扩建13个。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45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底完成。
(4)绩效目标:保证47个贫困村有办公阵地
(5)责任单位:组织部
8.贫困村改善人居环境(村容村貌)
(1)建设任务:36个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每村50万元。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8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底完成。
(4)绩效目标:36个贫困村村容村貌有明显改善,有效提升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5)责任单位:县委农办
9.“七改一增一树”户容户貌项目
(1)建设任务:全县18161户贫困户户容户貌,每户2000元。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632.2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底完成。
(4)绩效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容户貌有较大改善,有效提升贫困户家庭生产生活条件。
(5)责任单位:县委农办
10.省派第一书记资金
(1)建设任务:玉都街道肖营村、杨营镇岁坡村、老庄镇凉水泉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底完成
(4)绩效目标:实现省派驻村第一书记所在贫困村基础设施、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5)责任单位:玉都街道、杨营镇、老庄镇
11.市派第一书记资金
(1)建设任务:张林镇楚营村、卢医镇郭岗村、石佛寺镇韩冲村、赵湾村、晁陂镇半坡村、老庄镇李家庄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8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底完成。
(4)绩效目标:实现市派驻村第一书记所在贫困村就业、基础设施、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根本改善。
(5)责任单位:张林镇、卢医镇、石佛寺镇、晁陂镇、老庄镇
12.县派第一书记资金
(1)建设任务:20个乡镇(街道)75个贫困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5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底完成。
(4)绩效目标:实现县派驻村第一书记所在贫困村就业、基础设施、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根本改善。
(5)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13.易地搬迁征地补偿
(1)建设任务:用于老庄镇、高丘镇、二龙乡8个搬迁安置点征地补偿。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35.51万元。
(3)时间进度:到2017年底前完成征地。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能确保易地搬迁项目顺利进行。
(5)责任单位:老庄镇、高丘镇、二龙乡
14.凉水泉村易地搬迁安置点污水处理厂建设
(1)建设任务:在老庄镇凉水泉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98.12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凉水泉村易地搬迁安置点污水处理问题,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5)责任单位:老庄镇
15.贫困村乡村环境整治项目
(1)建设任务:修建下水道1km,治理村内寨河沟300m,美化村内道路1.5km。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底完成。
(4)绩效目标:有效改善马庄乡马庄村环境卫生现状
(5)责任单位:马庄乡
(二)公共服务类扶贫项目
1、安居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共计2500户家庭危旧房屋改造。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员2500户住房问题。
(5)责任单位:建设局
2.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
(1)建设任务:51个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68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底完成。
(4)绩效目标:保证51个贫困村村民有文化娱乐的场所
(5)责任单位:文广新局
3.贫困村卫生室建设
(1)建设任务:50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24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底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50个贫困村的居民看病难问题。
(5)责任单位:卫计委
4.贫困人口医疗补助
(1)建设任务:全县贫困户,每人医疗补助资金50元。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4.37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本项目针对全县贫困户,着力解决贫困人员的医疗费用问题。
(5)责任单位:人社局
5.镇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障基金
(1)建设任务:设立镇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障基金。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本项目针对全县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障贫困户大病住院和门诊救助,全面推进全县扶贫攻坚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5)责任单位:人社局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人用药
(1)建设任务:全县通过申请鉴定的14068名贫困户(动态数据)居家用药费用。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79.31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本项目针对全县贫困户,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慢性病居家用药问题。
(5)责任单位:卫计委
7.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
(1)建设任务:2017年春、秋学期发放学前教育保教费。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贫困家庭儿童入学难的问题。
(5)责任单位:教体局
8.雨露计划项目
(1)建设任务: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直接补助。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5.4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引导和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后,继续接受职业教育,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创业和就业能力,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
(5)责任单位:扶贫办
9.老庄镇余堂村幼儿园项目
(1)建设任务:在老庄镇余堂村建设一所中心幼儿园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28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底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贫困村学生上学难问题。
(5)责任单位:老庄镇
(三)产业发展类项目
1.光伏一批扶贫配套资本金
(1)建设任务:村级小型光伏电站,村室、养老院等屋顶电站建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335.6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确保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顺利建设
(5)责任单位:发改委
2.光伏二批扶贫配套资本金
(1)建设任务:村级小型光伏电站,村室、养老院等屋顶电站建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98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确保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顺利建设
(5)责任单位:发改委
3.扶贫车间、产业扶贫基地项目奖补资金
(1)建设任务:扶贫车间、产业扶贫基地带贫脱贫奖补资金,补助县内带动贫困户脱贫效果显著的示范性扶贫车间、产业扶贫基地。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253.46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带动企业或个人、龙头企业带贫的积极性,争取早日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
(5)责任单位:农业局
4.到户增收项目
(1)建设任务: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家庭为单位,每户种苗(种畜)、生产资料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5000元;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上级有特殊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874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享受到户增收贫困户年增收3000元。
(5)责任单位:扶贫办
5.产业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对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较强的带贫能力,能够为贫困户提供务工岗位、承诺利益分红并签订帮带协议的农业新型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年缴税额在50万以上),具有一定的带贫能力,较强社会责任感的县内骨干带贫企业贷款进行贴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4.93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改革思路,推广“大户带小户”及“致富一户,带动一片”发展模式。在保证贫困户受益的前提下,鼓励以贷入股,使贫困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受益,丰富增收渠道。
(5)责任单位:金融办
6.小额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对有贷款意愿、有脱贫项目、有良好信用、有就业创业潜质和劳动能力且年龄在20至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贷款进行贴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改革思路,在保证贫困农户受益的前提下,引进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扶贫贴息贷款使用效益。
(5)责任单位:金融办
7.风险补偿金(农业银行)
(1)建设任务:为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县财政拿出5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风险抵押担保资金注入镇平县农业银行,按比例予以放大贷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为金融部门因发放扶贫贷款而形成的不良贷款建立补偿机制。
(5)责任单位:金融办
8.风险补偿金(农村信用社)
(1)建设任务:为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县财政拿出5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风险抵押担保资金注入镇平县农村信用社,按比例予以放大贷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为金融部门因发放扶贫贷款而形成的不良贷款建立补偿机制。
(5)责任单位:金融办
9.中证焦桐产业扶贫基金
(1)建设任务:政府与中证焦桐合作,注资全县相关农业扶贫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0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为全县农业扶贫项目扩大发展规模提供资金保障。
(5)责任单位:金融办
10.扶贫人身意外保险(2016年未参保、2017年新识别、已脱贫贫困户)
(1)建设任务:为36260名贫困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2016年未参保贫困户2796人、2017年新识别及已脱贫贫困户33464人)。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4.39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进一步提高全县贫困人口的风险保障水平。
(5)责任单位:金融办
11.扶贫人身意外保险
(1)建设任务:为61318名贫困人口办理2018年度扶贫人身意外保险,每年每人30元。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83.9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进一步提高全县贫困人口的风险保障水平。
(5)责任单位:金融办
12.霖锋产业扶贫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任务: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00万元用于霖锋产业扶贫基地藕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进一步扩大霖锋产业扶贫基地发展生产规模,多渠道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5)责任单位:杨营镇
13.霖锋产业扶贫基地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霖锋产业扶贫基地贷款贴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8.1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金融带贫与贫困户形成利益连接体,带动贫困户增收。
(5)责任单位:杨营镇
14.老庄镇黄金梨产业扶贫基地项目
(1)建设任务:在李家庄、凉水泉两个村共建950亩黄金梨种植基地,栽种优质黄金梨。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实现年产优质黄金梨360万公斤以上、年销售收入720万元以上的总体目标,可使项目区贫困人口人均年增收5000元以上,受益贫困群众基本实现脱贫。
(5)责任单位:老庄镇
五、资金使用程序
1.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2.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扶贫办汇总审核,项目实施单位主管副县长、扶贫主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审批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报县财政局。
3.县财政局对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供应商或贫困户“一卡通”账户。
4.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5.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扶贫办和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整合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委、县委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交通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建设局、文广新局、卫计委、教体局、金融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联席会议,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划、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统一决策。
(二)部门职责。扶贫、发改部门主要负责编制扶贫发展规划及项目库;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提出整合计划额度、下达整合资金年度预算、按进度拨付资金等;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照确定的项目内容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规划引领。坚持以规划引领投入,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到精准扶贫。各项目部门要根据全县脱贫规划,做好涉农资金与扶贫规划的有效对接,做到资金整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建立分年度项目库,突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产业发展、贫困村公共服务、农户补助等重点扶贫目标,精准发力,确保涉农资金精准整合、精准投入,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精准脱贫步伐。
(四)监督检查。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财政检查计划,作为监督检查和审计的重点内容,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的追踪问责制度,对虚报、冒领、克扣、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五)举报事项:
1.对举报的问题,可使用电话或者信件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或县财政局反映。
2.对于信件举报问题,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县扶贫办 0377-60281967
县财政局 0377-65937613
附件:1.镇平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表(调整)
附件2.镇平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调整)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印发